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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除重元(OVERKILL)
/ D8 h7 e" ]! @/ b5 h$ y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: v+ u( k, S: n/ t; n+ |$ [- z通过删除重复和合并重叠的线条和圆弧段来移除不需要的对象。
$ H4 ~( Z. L* P& v命令: OVERKILL: \/ Q5 G8 R7 Y9 |! p: m6 d! x: r
选择对象: 使用一种选择方式选择注释对象( U/ V* @: B7 J3 {- d
OVERKILL 移除几何上是多余的对象。例如: - |3 n( P8 H& e; j
• 对象重复的副本将被删除。
7 o# R$ B" |& h! Q0 R• 圆弧对象正好覆盖了圆的一部分,这个圆弧不能显现。此圆弧将被删除。
& Y8 w2 U% O5 a- o! B; L. C• 两条直线其角度相同且部分重叠。这两条直线将合并为一条直线。
0 A& @4 v2 d7 U• 多段线中重复的直线和/或圆弧将被移除。 对象比较设置2 ? x+ d5 K4 b; O0 O
对话框中此部分的设置控制 OVERKILL 怎样比较对象。 5 ~. X: Q# I" B) X
忽略选项
! n8 c7 s' {: [6 b/ H- v所有带有忽略的选项对于忽略某些对象属性有相似的使用方法。忽略图层选项应用在如下例子中:
% J" o- [- }; T当选择了忽略图层选项,OVERKILL 比较对象时忽略对象图层。也就是说,两个分属不同的图层的重叠对象被认为是相同的对象。这个选项允许删除或修改不同图层上的重叠对象,以消除重复和/或重叠。
6 u( a. r# b$ {( t: f0 I. K例如:您绘制的一条直线在另一条之上,且这两条直线分属不同的图层。如果选项了忽略图层选项,OVERKILL 认为这两条直线是相同(重复)的,将删除其中之一。相反的,如果没有选择忽略图层选项,这些直线被视为是不同的,它们中的任何一条都不会被修改或删除。 ( {2 w* ]7 M4 i& Y1 b& H
其它忽略选项有着相似的特点。
) y& D* @ A7 t- Q* R7 T" E) {9 p数值模糊 K1 I" k, L: I. _$ J% z. d. @
精度模数值允许您控制 OVERKILL 进行数值比较的精度。如果此值设为0,比较的两个对象在 OVWEKILL 之前必须是完全匹配的才会被删除或修改。另一方面,如果模糊值高于0,比较的两个对象不需要必须匹配来删除或修改两者中的一个。
1 [5 p {7 B* t% E7 Z例如:两个圆差不多正好互相重叠;其中的一个半径比另一个小0.00001。如果模糊值设为0,OVERKILL 认识这两个圆不相同且不会修改或删除任何一个。然而,如果模糊值设为0.00001或更高,OVERKILL 认为两个圆是相同的将删除其中之一。模糊值在这些数值比较,像X、Y、Z坐标比较以及包含比例、高度、宽度等等的对象比较,中起作用。
1 _, [0 _3 E6 U5 x( C直线、圆弧和多段线( e9 S& Y! f: N: [( n( B2 v
对话框此部分的设置影响 OVERKILL 怎样处理直线、圆弧和多段线。 5 h5 A$ Y- D/ F: n
多段线-优化多段线中的段
8 [8 j- N# A' @5 V8 v当选择了多段线选项,OVERKILL 检查选定多段线中的独立直线和圆弧段,并且移除任何重复或不需要的顶点。也就是说,OVERKILL 看待单个的多段线段为彻底分开的直线和圆弧对象。如果一个多段线段与一条直线或一个圆弧对象重复时,两者之一将删除。如果没有选择这个选项,OVERKILL 检查每一条多段线为一个单一的个体;这就是说,只有当此多段线是另一条的副本时才会删除它。 Y0 V P9 x# h- ^- A# G S& O
例如,您有一个矩形多段线,其中包括五个段,第五个段和第一个段重复。并且还有条直线在多段线另一个段之上。如果选择了多段线选项,OVERKILL 移除重复(第五个)段。它也移除直线或多段线中与直线重复的部分。
) I3 R+ A+ ]2 A0 V- @9 O - J7 U8 X; j5 _! }5 Q* i% M, X9 Q5 p
重叠-合并部分重叠的线性对象 5 F. Z8 |! a7 s9 p
使用重叠选项,您能控制 OVERKILL 怎样处理部分重叠并互相模糊的对象。当选择了这个选项,重叠的对象合并为一个单一的对象。相反有,如果没有选择这个选项,OVERKILL 不会改变部分重叠的对象。 ! B' d C( K& G
例如,您有一条水平的直线,还有一条水平的直线从第一条的中点开始绘制,其端点超过第一条的端点。(参见下面图示中的左面部分)第二条直线部分重叠于第一条。如果选择了重叠选项,OVERKILL 合并两条直线为一条,其范围为最左边的点到最右边的点。如果没有选择重叠选项,不会改变两者中的任何一条。 & I# f4 @2 N( T- @& w
(红色的“×”号标记为第一个对象的端点,蓝色的“×”号标记为第二个对象的端点。) + r# h/ [9 D' r8 j/ a0 j
$ h% z2 U/ O S端到端-合并端到端对齐的线性对象
* q0 j4 C- {! O/ v( H; k" y1 i端到端选项与重叠选项类似,使用此选项,您能控制 OVERKILL 怎样处理没有重叠但有共同端点的线性对象。 . |6 D7 G* _% ~$ M$ ^3 q6 w$ c2 Q
以下图形显示了 OVERKILL 在选择了端到端选项时怎样工作:
( y- y. x8 \7 j" R 7 C: r3 B2 B5 J3 \1 T8 r2 x
注意:
6 Y7 p4 j% ~' o& \7 c命令行版本的 OVERKILL 可使用命令 -OVERKILL运行。
( N' c+ q& u" ^2 K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$ q; t U$ `# N: C- s+ E
命令行: OVERKILL, -OVERKILL: H$ ?, b1 A& [
文件: OVERKILL.lsp
3 l, x" Q7 u% m0 L, l$ O/ B; ^
u# o1 k3 d* b K% z* F- e2 _) O) X& b8 a9 B
ps:不知道怎么贴图片,上传了文档,自己下来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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