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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6-11-19 11: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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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置光源
在对对象进行渲染前,一般应对环境进行设置。光源在环境光设置中非常重要,光源设置是否适当直接影响渲染的效果。
在设置光源时,可在命令行输入 LIGHT 命令,或在“视图”菜单中选择“渲染”子菜单,再在“渲染”子菜单中选择“光源”命令,还可在“渲染”工具栏上单击“光源”按钮。
使用上术方法之一发出设置光源的命令 LIGHT 后,系统提示:
加载配景对象模式。
正在初始化 RENDER...
初始化系统配置。。。已完成。
此时系统打开“光源”对话框。
在对话框中,可设置光源、修改光源及建立新光源。其中各选项的含义如下:
“环境光”选项组:在该选项组中可对环境光进行设置。其中,在“强度”文本框中,可输入环境光的强度值。另外,环境光强度还可通过“强度”标尺进行调节。在“颜色”直接输入值,也可通过各文本框后的标尺来调节。“选择自定义颜色”按钮,可通过自定义方式确定环境光颜色。“从ACI选择”按钮,可通过ACI方式确定环境光的颜色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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