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速成教程-2章-5节-9部分-常用编辑命令(缩放命令 SCALE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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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5-5-20 09:59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按给定基点和缩放比例,放大或缩小选定的目标。1. 命令与提示命令: SCALE↙(别名:SC)选择对象:(选择缩放对象)↙选择对象:指定基点:指定点↙指定比例因子或 [参照(R)]:指定一个比例值或输入R↙2. 说明(1)基点指定的基点是指在比例缩放中的基准点(即缩放中心点)。一旦选定基点,拖动光标时图像将按移动光标的幅度放大或缩小。(2)比例因子按指定的比例缩放选定对象。大于 1 的比例因子使对象放大,介于 0 和 1 之间的比例因子使对象缩小。(3)参考(R)由用户指定一段原长L0,再指定缩放后的新长度L1,系统以比值L1/L0作为缩放比例缩放对象。原长可以直接给出,也可用给定两点的方式确定,系统把这两点间的距离作为原长。例如给定参考长度为2,新长度为3,则比例因子为3/2=1.5。3.实例(a)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 (b)缩放实例比例因子已知,缩放物体的操作过程如下(图(a)):命令: SCALE↙选择对象:(选择缩放对象)↙选择对象:指定基点:指定点O↙指定比例因子或 [参照(R)]:0.6↙以参考方式缩放,过程如下(图(b)):命令: SCALE↙选择对象:(选择缩放对象)↙选择对象:指定基点:指定点O↙指定比例因子或 [参照(R)]: R↙指定参考长度 :指定点O↙指定第二点: 指定点A↙指定新长度: 指定点B↙实际的缩放比例为OB与OA距离的比值。
发表于 2011-4-8 12:07 | 显示全部楼层
为了掌握,先好好学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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