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注修改怎么没有变化?
大家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:D-----修改-----文字栏里的“文字高度”数值改变------确定------关闭
在工作区内的标注为什么还是以前文字高度的样子,而不是改后的? 修改标注文字高度之后,还要选择更新才行 就是设置为当前,是这样吗? 如果在文字样式设置时,已经对文字“高度”进行过设置(默认设置为"0”),那么在“标注样式管理器”对话框的“文字”选项卡中修改文字“高度”时,图中的文字高度不会改变。
因此,在一般情况下,设置文字样式时,文字的“高度”应保持默认值"0"。 改的不够不明显 厉害的:D 2楼4楼5楼的建议,我都试过,但没有效果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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