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594414 发表于 2010-9-10 11:21

很菜的菜鸟求助

比如一个长方形,如何只缩小宽度,而不缩小长度??
望大侠们教教

luoyafeng 发表于 2010-9-10 11:27

一边一边的调整,不知如何

xyy825833 发表于 2010-9-10 11:57

可以呀,我也这样做的

二手男人 发表于 2010-9-10 11:58

回复 #2 luoyafeng 的帖子

画辅助线修剪,或者边偏移修剪,其实按实际要求重新画一个长方形,比调整要快

[ 本帖最后由 二手男人 于 2010-9-10 12:01 编辑 ]

lawa 发表于 2010-9-10 13:43

复制用@来移动

然后面域,交集的方法可以实现

那位朋友给个简单的方法吧

tianlan333 发表于 2010-9-10 13:49

拉伸
快捷键好像是S。。。

6594414 发表于 2010-9-10 14:02

主要是我今天画了条轴,没怎么注意,画好后才发现轴画的太宽了。。。
重画是可以重画,只是觉得太浪费时间。如果能缩的话,以后也方便用

lls8077 发表于 2010-9-10 14:33

用拉伸命令一步到位不用很烦

huangyp 发表于 2010-9-10 14:50

用s就可以了。。

ashton 发表于 2010-9-10 17:04

用拉伸最简单,还可以用添加辅助线的方法,也可以移动夹点,要同时移动要同时选定!我也是在这个坛里学的!

WSG7208006 发表于 2010-9-10 18:33

回复 #1 6594414 的帖子

在 X、Y 和 Z 方向按比例放大或缩小对象

工具栏:修改
菜单:“修改”“缩放”不存在于菜单中。
快捷菜单:选择要缩放的对象,然后在绘图区域中单击鼠标右键。单击“缩放”。
命令条目:scale
选择对象: 使用对象选择方法并在完成时按 ENTER 键

指定基点: 指定点

指定的基点表示选定对象的大小发生改变(从而远离静止基点)时位置保持不变的点。

注意当使用具有annotative对象的 SCALE 命令时,相对于缩放操作的基点缩放对象的位置,但是此对象的大小没有更改。
指定比例因子或 [复制(C)/参照(R)]: 指定比例、输入 c 或输入 r

比例因子
按指定的比例放大选定对象的尺寸。大于 1 的比例因子使对象放大。介于 0 和 1 之间的比例因子使对象缩小。还可以拖动光标使对象变大或变小。

复制
创建要缩放的选定对象的副本。

参照
按参照长度和指定的新长度缩放所选对象。

指定参照长度 <1>: 指定缩放选定对象的起始长度

指定新的长度或 [点(P)]: 指定将选定对象缩放到的最终长度,或输入 p,使用两点来定义长度。

线角圆 发表于 2010-9-10 19:47

zhangfang0163 发表于 2010-9-10 20:32

我也是菜鸟啊 .. 努力哦 ...

duxh1980 发表于 2010-9-10 20:44

学习了,互相交流才能共同进步

a1101203971 发表于 2010-9-15 18:52

先复制,粘贴之前先输x,在输入比例,然后输入y,再输比例就o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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