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ks22222 发表于 2008-12-3 17:49

初學者問一下關於點等分的問題...

我用 繪圖->點->等分 來把一線段長度為70的直線等分為6段...
然後就有幾個點出來了...
然後我用孤...想指定一點...可是為什麼不能指定剛剛用等分分出來的點呢...?
我是初學者...什麼都不會...T.T希望大家幫忙解答一下...謝謝!!

张益 发表于 2008-12-3 17:52

点格式--点样式---选你需要的标记,还有标记的大小!!

cks22222 发表于 2008-12-3 17:58

我知道...有標記在了...但是無法鎖定它耶...
我是在做練習題1...

cks22222 发表于 2008-12-4 10:52

沒有人解答一下嗎-.-...:'(

eecxych 发表于 2008-12-4 10:57

是不是没有捕捉啊

cks22222 发表于 2008-12-4 11:02

捕捉...?不明白耶@@可以解釋一下嗎@@...謝謝...

manbuzhe 发表于 2008-12-4 11:05

对象捕捉,SHIFT+右键就可看到了。

cks22222 发表于 2008-12-4 11:10

耶!!!!可以了!!謝謝你!!:victory:

qly2000 发表于 2008-12-4 11:41

状态托盘上,有个“对象捕捉”的按钮,把它选上,然后在“工具”>“草图设置”>“对象捕捉”上把所要的选上!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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